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
来源:开发区财政局 时间:2016-09-06
区直各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及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区直各部门应依法公开2015年度部门预算,按照省财政厅的最新通知要求,现对公开内容在原有公开内容基础上做如下补充:
- 预算绩效评价管理
-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
上述两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为零,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为零。
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区直各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及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区直各部门应依法公开2015年度部门预算,按照省财政厅的最新通知要求,现对公开内容在原有公开内容基础上做如下补充:
上述两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为零,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为零。
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